察布查尔县多措并举保护恢复原生态湿地
为有效遏制察布查尔县原生态湿地不断减少的局面,察布查尔县自2006年起,全面启动沼泽湿地恢复与保护工程,采取多项措施对全县原生态湿地进行保护性恢复。
一是挂牌成立湿地公园。2006年7月,经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林业局批准,在全县挂牌成立了清杉州级湿地公园、河谷州级湿地公园、吉快州级湿地公园、清水湾州级湿地公园、伊犁河清水湖州级湿地公园。
二是建立自然保护区。自2006年起,自治县先后建立了察布查尔县阿库古力胡杨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和察布查尔县大白鹭州级自然保护区,并在保护区周边树立永久性宣传牌。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每年“利用世界湿地日”、“3.12植树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科技巴扎日”等有利时机,通过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走进学校、社区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保护湿地宣传活动,提高各族干部群众对湿地的认识和保护湿地意识。
四是依法保护湿地。近两年来,野生动植物保护办会同林业公安派出所民警,联合执法,共查处滥开乱垦湿案件两起,并对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五是申请项目支持。察布查尔县已向国家林业局正式申报《新疆伊犁河流域察布查尔湿地管护区建设项目》,并于2007年完成了可研报告,有望在今年得到实施。